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营私舞弊,对工作中出现的疏忽等能够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更好的发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制定本制度:
学校各级领导对全校各项财务收支负有稽核责任,稽核内容如下:
一、审核财务收支等计划编制依据是否可靠,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审核凭证、帐薄、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四、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
五、审核库存现金是否属实,防止白条抵顶现金。
六、审核并抽查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是否准确一致。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