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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日期:2020-05-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校经费支出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人员支出,包括教职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补贴、合同制聘用教师工资及补助、临时工工资、外聘教师讲课酬金、返聘教师的工资补助等经费;第二部分为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取暖费、专用材料费、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经费;第三部分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独生子女费、幼托补助费、助学金、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经费。为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艰苦奋斗,勤俭建校,节约经费开支,特作如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一、人员经费支出管理

人员经费支出是学校为保障事业发展而必须安排的支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经费晋中市财政需全额拨付,但由于晋中市财政财力有限,故给我校的人员经费负担比例为6:4,即财政负担60%,学校负担40%。人员经费的支出财政负担部分统发外,学校负担部分,需学校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支出。根据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学校足额列入年度预算。

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由学校人事处、财务处负责执行: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员调动、工资及津补贴调整、绩效工资的考核、教师及合同工的聘用等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人事处列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处负责执行办理。有关行政职能处室,负责该处室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课时补助、班主任补贴等计算管理工作,学期末报送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核实汇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处负责执行办理。

二、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

财务处要加强预算控制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均衡全年做出支出预算。坚持精打细算、合理安排、量入为出,禁止超预算、超指标支出。

财务处负责全校经费支出的管理和审核,即:

1、指导全校及各部门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会手续,合法财务票据,拒绝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的财务行为

2、严格控制全校预算指标的执行,杜绝超预算、超计划开支。

3、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所有维修项目的支出、办公用品的采购,要一律经过晋中市政府采购办的采购和批准方可维修、采购及支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管理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晋中市财政的全额补助支出(不足部分按比例占用其他项目的资金)。学校人事处要随时及时准确地向晋中市财政局提供学校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有关个人信息及数据,财务处要紧密配合人事处及时准确的核对数据,确保财政支付的准确性。财务处要有专人专帐管理全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要及时与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对有关数据,要定时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公示,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数据的准确与安全。

四、公用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必须先由各部门做出支出预算,经部门主任核实,分管校长审核同意,然后执行下列审批权限:

10000元以下的支出项目,经处室主任、财务处长审查,分管校长、后勤校长审核,由校长批准。

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支出项目,除以上的程序外,要经过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批准方可执行。

五、经费支出报销有关规定及时间

按照新的财政制度规定:从2010年起全面推行公务卡办理公务开支,杜绝支取现金,因此我校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办理公务卡合同,全校教职工均可办卡,所有的开支必须以刷卡和转账的方式支付。

审批时间:每月逢10办理审批,每周一、二、三进行报销,每月25号-31号因财政集中支付停止办理业务,进行月末结账。故此时间内不能办理报销业务。

因学校经费比较紧张,有些支出不能及时报销。如不能及时报销,财务处要在每月末做出下月支出的详细项目及金额,征得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六、报销程序

1、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持经过批准后的支出预算和刷卡、转账取得的原始付款凭证及报销票据,首先到财务处进行报销咨询。财务人员应对其进行规范指导。

①报销票据要求合法规范。

②数量、金额要求填写正确齐全。

③凡是购物发票需先到后勤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等等。然后,填写“报销汇总单”或“差旅费报销单”。

2、持合格规范的票据及“报销汇总单” 、“差旅费报销单”,找本部门主任核实签字。然后根据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3、报销人持审批齐全的报销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及相关手续。

4、支出的报销单据,要务必于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办毕审批交财务处,由财务处会计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将款划付银行,若因单据短缺而延误划款发生的滞纳金,一律由延误方承担。

七、其它有关规定

1、新建学校施工欠款、外借款、社会融资公司融资款的支付:

学校积极寻求晋中市政府及晋中市财政的支持。在财务状况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支付施工欠款及外借款。对于融资公司融资款本息的支付,因与对方有合同约定必须及时筹借资金、按时支付。以上付款在支付以前,必须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2、对新校建设职工融资款的支付:

在新校建设中,职工的融资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所有融资根据原融资协议均已超期,融资职工均积极要求退还。但学校资金无力顾及,学校积极争取晋中市财政的支持,来支付职工的融资款,从而稳定广大职工的情绪,维护社会的稳定。财务处要做好要求退还融资款职工姓名及金额的统计数据工作,每半月提交学校分管领导。在筹措到资金,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财务处负责办理退款手续。

3、财务处要于月末、年末编制经费支出报表,向学校领导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4、经费报表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全面、

5、财务处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经费支出,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以便进一步调整完善。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有关规定或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之处,依本办法为准。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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